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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驻烟办事机构的设立
 
 
 
 

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烟台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烟台市经济协作的有关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需提报材料:
  1、设立机构申请报告 
  2、主要负责人任命书 
  3、申请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4、驻地房产证明 
  5、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以上材料各一式3份)

办理程序

  1、单位提出申请 
  2、审查办公条件和地址 
  3、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外地县级以上政府驻烟机构需上报市政府审查同意) 
  4、核准合格后批复,并予以登记

承诺时限

  自条件具备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烟台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     技术支持:烟台市信息中心
E-mail:ytic@ytjhw.gov.cn